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吊车配件报废的标准是什么?
来源:重庆巨方吊装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2年06月06日
吊车配件长期使用后会变旧,达到一定程度后会报废。很多企业对报废标准不是很清楚,很危险。如果不及时清楚报废需要更换的配件,往往会发生大事故。
1.吊钩报废标准:
①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%,应报废;
②表面有裂纹、破裂或开裂的,应报废;
③钩尖扭转变形超过10,应报废;
④危险截面磨损量超过原尺寸的10%,应报废;
⑤如果危险截面和钩颈发生塑性变形,应报废。
2.滑轮报废标准:
严重损坏滑轮轮缘;
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厚度20%;
铸铁滑轮发现严重裂纹;
滑轮绳槽底部的径向磨损量超过钢丝绳直径的50%或不均匀磨损量超过3mm。
3.制动轮报废标准:
当制动轮工作表面爪痕深度或径向磨损达到1.5mm时,应重新制动并加热。当吊车制动轮磨损超过原厚度的40%时,应报废;当运行机构制动轮磨损超过原厚度的60%时,应报废。
1.吊钩报废标准:
①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%,应报废;
②表面有裂纹、破裂或开裂的,应报废;
③钩尖扭转变形超过10,应报废;
④危险截面磨损量超过原尺寸的10%,应报废;
⑤如果危险截面和钩颈发生塑性变形,应报废。
2.滑轮报废标准:
严重损坏滑轮轮缘;
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厚度20%;
铸铁滑轮发现严重裂纹;
滑轮绳槽底部的径向磨损量超过钢丝绳直径的50%或不均匀磨损量超过3mm。
3.制动轮报废标准:
当制动轮工作表面爪痕深度或径向磨损达到1.5mm时,应重新制动并加热。当吊车制动轮磨损超过原厚度的40%时,应报废;当运行机构制动轮磨损超过原厚度的60%时,应报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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